5 荷载与作用 5.1 竖向荷载和温度作用 5.1.1 高层民用建筑的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及屋面雪荷载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5.1.2 计算构件内力时,楼面及屋面活荷载可取为各跨满载,楼面活荷载大于4kN/m2时宜考虑楼面活荷载的不利布置。 5.1.3 施工中采用附墙塔、爬塔等对结构有影响的起重机械或其他施工设备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验算施工荷载对结构的影响。 5.1.4 旋转餐厅轨道和驱动设备自重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5.1.5 擦窗机等清洁设备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其大小和作用位置。 5.1.6 直升机平台的活荷载应采用下列两款中能使平台产生最大内力的荷载: 1 直升机总重量引起的局部荷载,应按实际最大起飞重量决定的局部荷载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确定。对具有液压轮胎起落架的直升机,动力系数可取1.4;当没有机型技术资料时,局部荷载标准值及其作用面积可根据直升机类型按表5.1.6取用。 表5.1.6 局部荷载标准值及其作用面积 直升机类型 局部荷载标准值(kN) 作用面积(m2) 轻型 20.0 0.20×0.20 中型 40.0 0.25×0.25 重型 60.0 0.30×0.30 2 等效均布活荷载5kN/m2。 5.1.7 宜考虑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温度作用对钢结构的影响。